被告开我的车出去玩,他们在我车里聊天,被我的行车记录仪录下来,就这样。”原告道。
“也就是,被告是在车里与朋友谈论你的隐私的,是这样吗?原告!”女法官看向原告。
“是,应该是这样。”原告道。
“被告,是这样吗?”女法官看向方轶,问道。
“是的。”方轶道。
“被告,当时车里都有谁在?有几个人?当时车是在行驶中吗?”女法官问道。
“车里一共有两人,一个是被告,另一个是被告的朋友,车在行驶中,这个从行车记录仪中的录音录像就可以体现出来,两人聊天时,汽车在公路上快速移动着。”方轶道。
“原告,对被告刚才的有没有异议?”女法官问道。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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