掺的太明显,极易为明眼人士识破,如果改用此法,那就骗的读者晕头转向了。先蒸吧,既名曰蒸,当然要有水,如「原汁牛肉汤」,多有招来的诱惑;蒸完了,拼命拨锅铲,乒乒乓乓的炒上一记,有快速的节奏感,丰富的动作感,使读者几乎忘掉前面已经加水;紧跟著,在放水煮它一阵,最后来个紧煨慢炖,以四个不同的味,达到掺水于变化之中的目的。
第十三法,曰「秃场,利己而不损人,何乐不为?这类文写多了人抬人,水抬船,使你身价上涨;别人提起,至少会你是某某大师的朋友也。
第十四法,曰「浓妆抹艳法」。
尽量把单一的名词,加上众多形容词,形容词不够,再加上副词,还不够,再加上比喻,使字数越多越好。时下稿费,每字一元,如果遍地洒了一块钱,你捡钱还怕弯腰吗?再,如今讲究化妆,尤其是夜晚,装要画的浓,「却嫌脂粉污颜色」的时代,早就过去了,你化妆再浓,没人你是吊死鬼。
古人写文章,当然也形容、也化妆,但那是古典式的,搽胭脂抹粉而已,添不出太多字数,远不如现代化妆,像汽车上漆一样,左一道,右一道,前后能花七八道手续。写掺水文章,写到这种程度,算是已臻化境矣!你以种类言,可为老眼、眼、大眼、圆眼、单眼、双眼、人眼、狗眼、猪眼、猫眼、阴阳眼、眯眯眼、龙眼、金鱼眼、杏眼、桃花眼、色眼、瞎了眼、斗鸡眼、风流眼、千里眼、翻白眼、轻眼、黑眼、烂红眼等等。
这只是原始材料,还没经过化妆呢!假如先在情节上略有安排,使得大眼瞪眼,狗眼看人,人眼看狗,桃花眼吊风流眼,青眼对上白眼;前台的戏已经开锣了,你这化妆师就有得忙了。
古典式的化妆,浓不到哪里去,也不过是:浓眉大眼、目光如炬、目光如电、眼如铜铃、眼波流转、目光短浅、老眼昏花、巧笑倩兮、黑白分明、秋波荡漾、杏眼圆睁、眉目含春、波光流转、目似朗星、双瞳剪水,这种以一博三式的形容,早已是掺水旧法,弃而不用久矣。
古人固然很聪明,把眼睛看东西的神态之不同,分成很多名目,如观、察、视、见、膘、督、顾、眺、审、瞩、睨、苗、浏、览、
阅………这些创发性的用字,其实最不合掺水特性的。你想想,古人把人看东西的动作、心态、神态,全容纳再一个字里去表现,这样写法哪有稿费好拿?
你看看现代人写眼吧:
「她那双深深黑黑的大眼,好像一口非常神秘的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