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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定性(4 / 6)

去做,拉高扯低也就平了。

至于官府原本通过收税,然后官员节省着花钱,剩下的税银直接滑入自己腰包的事儿,肯定是要杜绝的。

否则,整顿吏治就是句空话,根本无法实现。

不多时,申时行等人纷纷到来,魏广德也早就放下书本,拿着奏折过来。

在等人的时候,魏广德就把奏疏先递给申时行,让他先看看。

随后,来的人按序坐好,依次看过南京上的奏本。

等到所有人都看过,最后回到魏广德手里后,他才开口对申时行说道:“汝默,当初朝廷编制一条鞭法时,你是全程参与,应该知道当初编法是把除丁银外,所有赋税摊入田亩之中的,也包括地方上必须的杂税目录。

当时,我记得江南八府曾经就有这个火耗银,当时是怎么做的。”

明朝江南一带的的赋税是历史上最重的。当时吴中的整体赋税之高,相当于当时全国平均税赋的近九倍。

特别是内廷向八府征收金花银,这里面就涉及到“火耗”。

至于数额,按各府分摊数量而定,一般实际征税五千两,那就要向百姓征收六千两银子的金花税银,多出来的就是“火耗”,理由就是碎银熔化重铸为银锭时的折耗。

明朝时期,征收的火耗银为正税的20%-30%,清顺明制,只不过那时候没有统一钱法,民间通用银锭,所以火耗银的征收就从未停止,而且越演越烈,到清末“火耗”已经高达正税的七、八成。

说到底,这就是下面官员看到有利可图,于是就大肆侵吞这部分税银。

而且这笔银钱还很好洗白,那就是刻意熔炼最次的杂银,甚至人为增加其中的杂质,以达到侵占目的。

“八府火耗银被直接取消,在钱法生效后,直接以官铸银币缴纳,或用铜钱按制冲抵。

对于其他地方实物赋税折银,也是如此,百姓缴税可以用实物,也可以用铜钱抵银。

朝廷早前有制,每两银核960钱,每钱银核60钱。”

申时行已经知道徽州府这是打破了朝廷早先的制度,显然是想推翻他们之前的努力。

说实话,申时行事前没有得到消息,还被蒙在鼓里。

虽然知道这种事早晚都会发生,只是没想到都说人亡政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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