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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皮毛贸易!(2 / 3)

皮贸易!

高级皮草在后世也是奢侈品,而在这个年代,更是只有社会上层人士才有资格,并且有能力拥有。

珍贵的毛皮价格不菲,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社会上层人士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次于现代人对于豪车、名表的热衷。

尤其是在欧洲。

欧洲人对于皮毛的热爱深入骨髓,早在14世纪30年代,英国皇室便规定皮毛只有贵族才能穿戴,如同中世纪时期中国白瓷在欧洲被视为奢侈品一样,欧洲皇室视穿戴皮毛为尊贵身份的象征,时至今日,这种对于皮毛的狂热追求不但没有丝毫减弱,反而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蔓延到了掌握着大量财富的资产阶级人群之中,对于皮毛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而尚未经过太多的开发,高山森林密布,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的美国,拥有着极为丰富的皮毛产出。

早在欧洲殖民时期,踏上美洲大陆的欧洲人便开始使用毛毡、火器和白兰地酒等物资和生活在山林之中,以狩猎为生的印第安原住民换取皮毛。

对欧洲人来说再平常不过的生活物资在原始落后的印第安人看来却是珍贵无比,用一些他们狩猎的副产物就能够换到这些他们自己无法生产,却非常有用的好东西,在他们看来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这种以物易物,用价值低廉的器皿、小刀、布料、白酒等生活物资从印第安人手中换取价值高昂的皮毛的交易一直持续到现在,逐渐被一些家族和大公司利用武力所垄断。

他们从印第安土著那里以低廉的成本交换毛皮,加工后运往欧洲或直接在美国本土销售,一张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获得200倍以上的利润。

而陈默这次的目标就是这些垄断毛皮贸易的商人中的一个。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是德裔美国商人,主要从事毛皮贸易和投资房地产业务,他是美国第一个千万富翁,同时也是现在美国的首富,而他现在就居住在纽约,并且持有大量待开发地区的土地,而他的暴富,靠的就是对印第安部落的毛皮贸易的野蛮垄断。

约翰·雅各布·阿斯特原本打算在西北地区获得对皮毛生意的垄断,不过那里已经有了实力强大的落基山脉毛皮公司,将西北地区的皮毛贸易完全垄断,外来的约翰·雅各布·阿斯特经过一旦尝试最终还是没能够成功打入进去。

计划受阻之后,约翰·雅各布·阿斯特便把自已努力的方向集中在了沿着密苏里河流域扩展的那一辽阔地区,那里居住着大量的印第安部落。

为了完成对这一地区皮毛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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